“二十条”里有着严禁随意进行封控、严禁层层加码这样的表述,此表述直冲着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极其强烈的突出问题,其目的在于促使措施变得更加科学精准,进而减少对于经济社会以及民众生活所产生的影响。
谁有权决定采取封控措施
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传染病出现暴发、流行的状况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于必要之际,经由上一级政府作出决定后,能够公告施行涵盖停工、停业、停课此类的紧急举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同样明晰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部门承担事件调查、控制以及医疗救治等工作职责。
这表明,唯有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于契合法律规定以及疫情实际所需的前提条件下,经由相应的报批流程,方具备决定施行涉及区域封闭管理等严苛举措的权力。任何的街道、社区或者企事业单位均没有自行决定大面积封控的权力。
何种情况下能实施区域封闭管理
与高风险区相对应的是实施区域封闭管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高风险区大体上是以感染者所在地居住之处以及频繁开展活动且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之地、活动之地等区域作为单位来进行划定的,通常是以单元、楼栋当作最小范围,不可以随意予以扩大。
在高风险区以外的地方,同一县(市、区、旗)的别的区域被划定为低风险区,实施强化社会面管控的举措,要求居民进行核酸检测、减少聚集行为、做好防护措施,不过并非是“足不出户”的这种情况。这样的划分目的在于把疫情所产生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高风险区由谁负责划定
要推进高与低风险区域具体划定工作,是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去组织专家组,依据疫情传播风险来开展科学评估之后予以确定的。同时,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承担着靠前指挥以及专业指导这方面支持的职责。
划定之后,存在的情况是,处于该区域范围以内的防控工作,其指挥权统一归属之地是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这样一种做法,实际上达成的效果是提升了决策的层级以及专业性,存在这样的考量,那就是为了避免基层单位,出于能力方面的因素或者压力方面的因素,而出现随意进行划定的状况,以此来保证风险区划分工作能够具备审慎的特点以及科学的特性。
消防与生命通道绝不能堵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可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通道。而且,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能够设置对逃生和灭火救援造成影响的障碍物。
须知,不管是基于怎样的缘由,哪怕是疫情防控这一情况,都绝对不可以私自去封堵小区专门用于安全的出口,或者是消防通道,又或者是楼宇的疏散通道。要实现保障生命通道完全畅通无阻,这是法律所规定的最低限度要求,在任何时刻均务必首先保证做到。
符合哪些条件必须及时解封
依据“二十条”以及《方案》,当高风险区持续5天未曾发现新增感染者,并且在第5天的时候风险区内全部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结果均为阴性,那么就应当及时将其降为低风险区,进而解除封控。在所有高风险区解除之后,全县域开展常态化防控。
针对处于集中隔离点内部的情况,处于严格闭环管理的那段时期,或者是经过评估不存在向外传播风险的病例,是不会被纳入风险区域判定范围的。这充分展现出精准防控的特点,能够防止因为个别并非社会面的病例而致使整个区域遭受管控。
如何整治“一刀切”和层层加码
“二十条”规定,地方得严格履行属地责任,严禁各类层层加码的行径。国家层面会加大通报以及公开曝光的力度,鉴于造成严重后果之人,依法依规严肃予以追责。各级都设立了用于整治层层加码问题的工作专班,专门去处理举报线索,同时督促进行整改。
与此同时,卫健委、疾控局、交通运输部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强化对本系统的督导工作,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借此形成震慑效果,构建起了从地方到中央、从行政到行业的立体监督问责体系,进而推动政策切实落地。
回应“二十条”致使的防控政策变动,您觉得于基层落实里最容易冒出来啥挑战,并且该咋样保证政策不出现偏差呢?欢迎讲述您的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