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历经三年之后,再回头去看法治的底线,擅自把道路阻断并设置关卡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官方首次明确了“谁有权力去阻拦道路”。
封路权不在村委会手里
疫情防控最为吃紧之时,不少村口呈现出土堆,还有树干,甚至出现了挖掘机挖沟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2026年2月作出回应,其关键点为,设卡拦截、断路堵路这样的措施,村委会没有权力擅自去执行,小区物业没有权力擅自去执行,企业也没有权力擅自去执行。袁杰明确指出,唯有政府及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才能够实施。
某村支书,在北京昌平,曾向媒体表明,封路乃是村民自己主动要求的。然而,从法律层面来讲,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要是没有经过批准就去阻断交通,往轻了说,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往重了讲,是触犯刑法的。在2020年的时候,河南某地有村民因为私自设置路障,导致救护车延误,相关的人员被追究责任,这个教训直至现在依旧是有效的。
合法封控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政府施行交通管控,并非可随意进行封禁。袁杰给出两个严格标准:主体要恰当合规,措施要适宜适度。主体得是具备法定权力的政府部门,像卫健委、交通局、公安局等,街道办同样需有相应授权。措施适度就要做到,若能封禁一栋楼便不封禁整个小区,若能采取限行举措便不实施禁行。
在2022年,于上海的某个区,处于疫情那段时期的时候,曾有过这般状况,那就是把整个街道的铁皮围挡都给全部焊死了。依据法工委此次又重新申明的标准而言,要是存在着其他可供替代的方案,然而却选择了最为严厉的手段,那么这就涉嫌措施失度了。法律是优先去保护公民权益的,就算是处于紧急状态之下,也并非是没有限度的。
五种防控措施有明确法律依据
工委所列举的合法措施极为具体,其中包括隔离患者,限制人群聚集,停业停课,封存污染水源和食品,控制染疫动物,临时征用房屋车辆,指定救治医院等五类做法,此五类做法在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里均可找到对应条款。
以交通卫生检疫来说,在2009年甲流期间,全国的机场、火车站都设立了体温监测点,这可是被写进国境卫生检疫法里的程序。然而,同样是进行拦车检查,普通公民在村口自行设置关卡去检查体温,其法律性质就转变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了。仅仅一字之差,合法与违法的界限所在便是授权主体不一样。
临时征用不是免费征用
不少处于基层位置的干部并不清楚,将私人所拥有的车辆以及房屋征用来用于防疫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要给予相应补偿的。袁杰专门特别提及“能够返还的要及时进行返还,应当依靠法律给予补偿”。在2021年的时候,西安有某一家酒店被征用作防疫用途之后,长时间没有结清补偿款项,从而引发了业主对政府提起诉讼,像这类的纠纷原本是能够避免的。
补偿标准存在着可供参照的情况,针对于2020年武汉将高校宿舍用作隔离点这件事而言,在后续事件结束之后,是按照每天每床位达到35元这样的支付标准,来支付清洁消杀方面的费用,要是物品产生了损坏的情况,会进行单独的赔偿处理,并非只是单单下发一张红头文件就宣告事情完结,公民配合防控疫情属于一种义务,而政府履行补偿责任同样是法定义务,这二者共同存在而不相冲突。
滥用职权者面临刑事追责
袁杰的回应之中暗藏着一条高压线,哪些高压线呢,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而要是构成犯罪的话是要被判刑的,强调这可不是一句空话,对不对。在2022年的时候,吉林有某一位卫生院长,因为瞒报确诊病例这个行为,最终被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给判刑了,到了2023年,有黑龙江某街道书记,因为违规封门从而导致人死亡,被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
就如同公务员处分条例被同样适用一样,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层层加码的情况,还擅自将管控措施予以升级,对于这种状况上级部门能够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记过这样的处分,甚或是降至更低级别,甚至是开除处分,法律不仅赋予了政府权力,而且还给权力划定了界限范围,一旦超越界限范围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理解配合的前提是依法行政
法工委倡导全社会增添一份理解予以支持,然而这句话存在条件,这便是——政府得先达成依法行事。2024年末北京某个社区出现了阳性病例,街道在夜间发布了封控公告,该公告附带区长签署的命令以及具体的法律条文,居民微信群里满是“收到,配合”。透明与法治,所换来的是切实的同心抗疫。
倘若村口大喇叭仅仅只是呼喊“上级要求封村”,然而却拿不出任何一份政府决定书,那么村民的抵触情绪将会愈发强烈。疫情防控这事乃是全社会共同协作的,并非是行政命令单方面去压制个人权利。唯有每一项措施都能够在法条当中寻找到依据,如此理解与配合才会有坚实的根基。
疫情终归会过去,然而法治绝不能临时 ,你可曾有见过一些因封路设卡所引发的荒唐事件?欢迎于评论区域说出你所经历的见闻 ,点赞从而使更多人能够看到基层治理务必要守住的法治底线。


